镇江市检查市区托幼机构,防控“手足口病”
5月4日,我省发现3例EV71型感染手足口病患者,其中有镇江丹阳1例患者。镇江市卫生监督机构迅速组织相关卫生监督专业人员,集中力量,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投入到“手足口病”的依法防治工作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迅速开展了对市区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的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发现,该市托幼机构普遍重视该项工作,部分托幼机构自4月15日开始已开展该病的防治工作。多数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制度基本完善,措施落实,能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有传染病知识健康教育和告家长书,做到入园晨检并全日观察记录,能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对空气、玩具、个人卫生用品、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消毒。但也发现个别托幼机构存在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上报本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消毒药械不齐备,未设置专人保存以及除四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立即采取措施,做到监督到位、指导到位,规范到位,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等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对此次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强化对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该市卫生监督机构还将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再次组织检查,强化学校托幼机构晨检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治疗,防止手足口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发生和漫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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